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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09日

罪己詔(2): 七宗罪


既然決定評擊自己, 便不可窩囊地處處保留, 每每解釋. 自幼已知”待人以寬, 律己以嚴”的道理. 看來, 今天要好好地實踐了.

罪一. 自以為是, 不可一世.

只是家境比別人好一丁點兒, 看多幾本書, 卻已經以為自己是萬事通, 每每以專家身份與人討論. 實質是東拉西址, 故弄玄虛, 亳不深入. 是懂很多學科或其他學問, 但全部不過是沾上了邊, 順手掂來嚇嚇小朋友罷了. 即是變相有很多把刀帶在身邊, 卻把把都是開信刀. 要是遇上有真材實學的人, 單單一把削骨刀, 輕輕一掃, 筆者那十多把開信刀便集體應聲而斷; 慢慢一插, 筆者便可腸穿肚爛, 當場斃命.

罪二. 尖酸刻薄, 不留餘地.

不過是講說話快了一點, 想得快了一點, 便得寸進尺, 不留餘地. 和別人爭論時尤其明顯. 有時別人不過是好言相勸, 便口手並用地, 如狼似虎地, 逐字逐句地加以反駁. 極盡心思地撃倒別人. 讀書的記性又不見得這樣好, 別人的冒犯倒是記得一清二楚, 便是他人已改過道歉, 還故意在其他人忘記的時候, 舊時重提. 不知是否天生腦中長有很多鹽, 每隔一段時間便需在別人的傷口上”排泄”一番. 此外, 還將其化成”幽默”笑話讓其他人記住. 這樣的”小聰明”, 這樣的”幽默感”, 在十八世紀的法國, 早就被人推上斷頭台了.

罪三. 孤芳自賞, 亳不合羣.

孤芳自賞也不算罪過, 但亳不合羣便不太應該了. 沒什麼學問卻極自負, 不喜歡”埋堆”, 說得難聽一點, 便是經常看不起人. 雖然自己一個生活是沒什麼問題, 將來的人際網絡可想而知是不太寬濶的, 而這樣的性格也很容易造成自己的想法太主觀, 沒什麼身邊人可以提點. 這樣有好有不好, 好的便是自己有自己的風格, 獨立思考, 有自己的主見; 但不好的便是萬一走錯了路, 便極容易走火入魔, 遠途難返, 一失足成千古恨. 比較起來, 還是弊多於利.

罪四. 壞頭壞腦, 一肚壞水

不是指真的去做壞事, 而是書雖則讀得不少, 但卻一整天都在想些壞點子. “如何做取笑……?” “如何挖苦……?” “如何設局……” “如何走捷徑……?”…….雖則有時是做實事做好事, 但始終未免太過智謀, 經常在正邪之間走綱線, 太陰謀, 見光死. 為人領導者, 行的是光明王道, 走得正坐得正, 須坦坦蕩蕩. 也就是說, 充其量只可做好一個幕後謀臣, 或一個靈活商人. 但什麼問責局長, 政府領導等等, 是想也不用想的. (這一點筆者倒是有一點自知之明)

罪五. 喜歡比較, 偏愛易嫉

早些年這罪更大, 但經歷情海翻波後已有所收歛. 可能自小有病, 矮小孱弱; 親友又有不少同齡同輩, 經常給人比較取笑, 慢慢的便養成自己習慣, 什麼也喜歡比較一番, 爭強好勝, 可謂不擇手段. 但後來連自己都覺得心煩, 索性離羣獨居. 結果成就了自己罪三的性格. 本來這樣也沒什麼大問題, 但拍拖和女孩相處便絕不可取了. 偏愛易嫉的性格令筆者極為敏感, 相處時令她覺得辛苦透不過氣來, 最後便自食其果了. 這罪比較特別, 因為現在筆者連自己都覺得, 經過這7年 (特別是上一段感情) 的時間, 真的是再尖的綾角也給磨平磨滑了. 現在的筆者, 可以說是連想嫉妒的念頭也沒氣提起. 不過既是自己以前的大過, 倒不可故意忽略不寫的. (如筆者的前女友看到, 該感出了一口大惡氣的~)

罪六. 時勤時惰, 太過隨心

不得承認自己是倔強的. 不用說, 對自己有興趣的事, 便非常勤力, 非常上心. 簡單一例, 便是全世界反對批評嘲笑, 筆者也可以自己一人創業, 還做了一年半, 有兩個同伴, 由一部電影做至十三部電影, 算是有所小成了. 但對自己沒有興趣的事, 便極為懶惰, 亳不在乎現實環境. 簡單一例, 對上一份工作不滿, 亳不猶豫, 立即辭工, 拍拍屁股長揚而去. 世事往往不如人意, 這樣的性格, 如罪三一樣, 還是弊多於利的.

罪七. 嫉惡如仇, 亳不手軟: 惡即斬.

這也是罪?! 是的. 而且是最大的罪狀. 因為這是一種只顧自己, 不顧身邊人的自私想法. 自幼看得多電影, 看不少小說, 耳濡目染, 對罪惡可謂深痛惡絕, 不得不除之為後快. 但其實世間事往往難分黑白, 法國大文豪雨果說過: “罪惡有兩個母親, 兩個全是後母: 無知和貧困.” 世間罪惡從來不是無中生有的, 令人吃驚的是, 原來它們往往是由我們所以為的”公平法治”社會逼出來的. 筆者自幼養成的盲目”嫉惡如仇”而不問原因, 並對之作殘忍對付, 只會引起更多的仇恨. 自己獨身一人大不了一死了之, 但如有妻兒家庭, 這便是最差最劣的自私做法了.

看一看以上的清單, 自己也有點膽戰心驚, 是好好地反思自己了. 希望他日回首自己看回自己這篇文章, 能感激自己曾經公開, 仔細地審視自己. 但願將來自己不過再寫一次罪己詔吧.

(附註: 說起來, 筆者前女友也真的聰明啊~~~說不定早就看穿了以上寫的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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