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10日
令人怒極而笑的政府: 西九奇案

駡完自己, 是時候駡一駡別人了.
筆者要駡的, 也是筆者最喜歡駡的, 是我們的政府. 一朝為官, 要是沒有本事, 便註定是要給人駡的. 覺得委屈嗎? 做官從來便是辛苦, 便是委屈的. 那些傻小子以為進政府做官員前途便一片光明, 不要說笑了, 少一點本事也不行. 制訂政策, 牽涉到社會各方利益, 壓力之大, 難以想像, 越是民主的社會便越難當官.
難度越高越能顯示自己的能力? 這的確是不少高材學子的天真想法. 不是全錯, 只是他們忽略了一點: 自己的能力, 學歷佔的最多只是四成左右; 餘下的, 純粹是你的經驗以及應變能力. 自回歸後的特區政府, 那個官員不是普林斯頓, 不是哈佛, 不是牛頓劍橋的. 但其政績如何? 遇上金融風暴, 運氣差固然不幸, 但很明顯其為官之道是劣中之劣的. 簡單一例, 便是沒有在前線的經驗, 卻要為前線制定政策, 弄得不好是必然的. 要說自己不是那一行不懂這些, 只是無可奈何被政府空降接管有關當局, 這也不是理由. 自己不熟嘛~~簡單的一招"按兵不動, 蕭規曹隨"便可了, 卻被人批評幾下便立即解釋變動, 朝令夕改, 結果越演越烈, 弄至天怒人怨. 為官者, 失敗至此, 若早百多年生在清朝, 早被人拉至午門監斬了.
眉精眼企的人相信一看, 便知筆者以上說的是特區的教育政策. 但筆者今天想說的, 是特區的西九龍發展計劃. 曾特首, 許仕仁司長, 請不要以為耍少少政治技巧, 趁着二月底時, 新聞焦點在禽流感 (2月頭開始) 以及財政預算案 (2月22日), 草草宣佈西九計劃推倒重來 (2月21日), 便可逃過老子的"法眼". 筆者偏偏便要在這個全香港都差不多忘記 (又不至於完全忘記) 的3月9日, 花千多二千字慢慢細談這個計劃推倒重來的失誤, 讓大家回憶回憶一下吧.

(荒謬! 筆者雖稱不上博學多材, 但對中國歷代明爭暗鬥, 深謀遠慮的政治技術; 西方風起雲湧, 激烈多變的政治技巧素有少少研究, 這兩個混蛋耍這些低劣的注意力轉移便可暪過老子?! 筆者還用在此執筆寫文的嗎?)
西九龍填海發展計劃, 於1998年10月7日由香港第一任特首董建華正式宣佈. 至今八年, 如各位香港市民所見, 海, 很快便填了; 地, 還是空地一塊. 很難想像這會發生在以效率高, 節奏快而聞名世界的香港, 就算是新界一大片荒廢爛地也還罷了, 這樣成半個九龍這麼大的荒地, 放在全球知名的維港旁邊也可如此, 是令人震撼的. 真是小朋友也生了兩個, 還是看到西九一片綠油油. 八年的工作, 現在推倒重來, 究竟中間發生了什麼事呢? 各位小市民, 就讓筆者慢慢地告訴你吧.
首先是香港旅遊協會在98年初的研究建議香港極需興建更多表演場地, 其後工務委員會在98年9月正式建議西九龍填海計劃, 10月由前特首董先生宣佈. 請記緊, 原先旅協只是建議5.5公頃的用地, 建三四個場地成表演中心便可. 但99年11月, 董先生卻不知何故連同行政會議發出行政命令, 整個計劃需從"根本檢討" 大大加大發展規模, 希望成為”世界級藝術以及文娛綜合區” (附註一). 最荒謬的是: 在該年12月, 政府自己向自己的規劃地政小組"解釋"為何將工程升級, 而該小組亦很快地"認同"有關的升級加建. 結果因用途的徹底改變, 那已花掉的2,400萬的已完成工程費便白白浪費掉. 所以在06年的推倒重來並不是第一次, 第一次早在99年已發生了, 還真金白銀地把錢扔掉.
其後2000年成立文化委員會, 以及公怖概念規劃比賽, 又研究又諮詢又委託顧問報告, 花了近兩年, 2002年2月才選出設計得勝者, 那"馳名"的天幕便是這個設計而來的. 結果在近五年的擾攘後, 才由前政務司曾生領導"西九龍督導委員會". 不錯, 又是一個委員會. 而令人怒極而笑的是, 同年11月, 康文署竟然又建議一項"重整計劃", 由先前的"世界級藝術以及文娛綜合區"改成"全港性新設施的重點地區".文委會那裡去了? 原來經過三年的”研究研究”, 03年中它終於提交了報告, 作了點建議.
好了好了, 有了督導會, 什麼什麼委員會又交了不少建議, 總可以開始吧! 不要天真了, 三個月後城規會才交了修訂書, 又兩個月後, 政府才發出建議邀請書. 什麼?! 又"建議"?! 是的, 又是"建議邀請書". 算了算了, 終算一切正式開始了. 花了整個04年去處理五份建議書選了三份. 04年底又進行公眾諮詢, 加長諮詢期後, 05年底才知道結果. 結果是什麼呢? 06年2月底, 西九第二次推倒重來.
中國政府SARS期間7日建成一間醫院, 西班牙畢爾包十年便將整個150公頃的填海區發展成歐洲大西洋的文化經濟重鎮. 香港呢? 幾個不同委員會, 數次長短不一的諮詢, n個顧問研究, 用了八年時間無數公帑無數人力物力, 換來是先後兩次的推倒重來. 筆者實在不知駡什麼才好. (圖為西班牙畢爾包的古根漢美術館)
政府領導層, 立法會等, 行政立法為了各種政治考慮推來推去, 擾攘了八年結果從頭來過. 十八世紀政治學家孟德斯鳩提出的三權分立並不是這樣的. 從此事件可清晰看到, 這樣的政府以及立法機關, 其着眼點根本不是香港市民. 由始至終, 那不過是一場接着一場的政治角力, 無視經濟環境惡劣, 造成真正的勞民傷財.
回歸九年, 八年來西九龍那一大片的綠油油的草地, 背負了七百萬香港人的血汗錢; 呈現了回歸後, 香港政府, 立法機關那令人齒冷的爭鬥.

附註一:
劉Rex提提你: 那時正值前特首民望最低谷的時期, 97年的”八萬五”, 98年金融風暴, 樓市泡沫爆破, 99年嘛~~~是香港低谷中的低谷. 董生在這個時候或許想借一借這個”玫瑰園”, 扶一扶特區吧~~~哈哈!
2006年03月09日
罪己詔(2): 七宗罪

既然決定評擊自己, 便不可窩囊地處處保留, 每每解釋. 自幼已知”待人以寬, 律己以嚴”的道理. 看來, 今天要好好地實踐了.

罪一. 自以為是, 不可一世.
只是家境比別人好一丁點兒, 看多幾本書, 卻已經以為自己是萬事通, 每每以專家身份與人討論. 實質是東拉西址, 故弄玄虛, 亳不深入. 是懂很多學科或其他學問, 但全部不過是沾上了邊, 順手掂來嚇嚇小朋友罷了. 即是變相有很多把刀帶在身邊, 卻把把都是開信刀. 要是遇上有真材實學的人, 單單一把削骨刀, 輕輕一掃, 筆者那十多把開信刀便集體應聲而斷; 慢慢一插, 筆者便可腸穿肚爛, 當場斃命.

罪二. 尖酸刻薄, 不留餘地.
不過是講說話快了一點, 想得快了一點, 便得寸進尺, 不留餘地. 和別人爭論時尤其明顯. 有時別人不過是好言相勸, 便口手並用地, 如狼似虎地, 逐字逐句地加以反駁. 極盡心思地撃倒別人. 讀書的記性又不見得這樣好, 別人的冒犯倒是記得一清二楚, 便是他人已改過道歉, 還故意在其他人忘記的時候, 舊時重提. 不知是否天生腦中長有很多鹽, 每隔一段時間便需在別人的傷口上”排泄”一番. 此外, 還將其化成”幽默”笑話讓其他人記住. 這樣的”小聰明”, 這樣的”幽默感”, 在十八世紀的法國, 早就被人推上斷頭台了.

罪三. 孤芳自賞, 亳不合羣.
孤芳自賞也不算罪過, 但亳不合羣便不太應該了. 沒什麼學問卻極自負, 不喜歡”埋堆”, 說得難聽一點, 便是經常看不起人. 雖然自己一個生活是沒什麼問題, 將來的人際網絡可想而知是不太寬濶的, 而這樣的性格也很容易造成自己的想法太主觀, 沒什麼身邊人可以提點. 這樣有好有不好, 好的便是自己有自己的風格, 獨立思考, 有自己的主見; 但不好的便是萬一走錯了路, 便極容易走火入魔, 遠途難返, 一失足成千古恨. 比較起來, 還是弊多於利.

罪四. 壞頭壞腦, 一肚壞水
不是指真的去做壞事, 而是書雖則讀得不少, 但卻一整天都在想些壞點子. “如何做取笑……?” “如何挖苦……?” “如何設局……” “如何走捷徑……?”…….雖則有時是做實事做好事, 但始終未免太過智謀, 經常在正邪之間走綱線, 太陰謀, 見光死. 為人領導者, 行的是光明王道, 走得正坐得正, 須坦坦蕩蕩. 也就是說, 充其量只可做好一個幕後謀臣, 或一個靈活商人. 但什麼問責局長, 政府領導等等, 是想也不用想的. (這一點筆者倒是有一點自知之明)

罪五. 喜歡比較, 偏愛易嫉
早些年這罪更大, 但經歷情海翻波後已有所收歛. 可能自小有病, 矮小孱弱; 親友又有不少同齡同輩, 經常給人比較取笑, 慢慢的便養成自己習慣, 什麼也喜歡比較一番, 爭強好勝, 可謂不擇手段. 但後來連自己都覺得心煩, 索性離羣獨居. 結果成就了自己罪三的性格. 本來這樣也沒什麼大問題, 但拍拖和女孩相處便絕不可取了. 偏愛易嫉的性格令筆者極為敏感, 相處時令她覺得辛苦透不過氣來, 最後便自食其果了. 這罪比較特別, 因為現在筆者連自己都覺得, 經過這7年 (特別是上一段感情) 的時間, 真的是再尖的綾角也給磨平磨滑了. 現在的筆者, 可以說是連想嫉妒的念頭也沒氣提起. 不過既是自己以前的大過, 倒不可故意忽略不寫的. (如筆者的前女友看到, 該感出了一口大惡氣的~)

罪六. 時勤時惰, 太過隨心
不得承認自己是倔強的. 不用說, 對自己有興趣的事, 便非常勤力, 非常上心. 簡單一例, 便是全世界反對批評嘲笑, 筆者也可以自己一人創業, 還做了一年半, 有兩個同伴, 由一部電影做至十三部電影, 算是有所小成了. 但對自己沒有興趣的事, 便極為懶惰, 亳不在乎現實環境. 簡單一例, 對上一份工作不滿, 亳不猶豫, 立即辭工, 拍拍屁股長揚而去. 世事往往不如人意, 這樣的性格, 如罪三一樣, 還是弊多於利的.

罪七. 嫉惡如仇, 亳不手軟: 惡即斬.
這也是罪?! 是的. 而且是最大的罪狀. 因為這是一種只顧自己, 不顧身邊人的自私想法. 自幼看得多電影, 看不少小說, 耳濡目染, 對罪惡可謂深痛惡絕, 不得不除之為後快. 但其實世間事往往難分黑白, 法國大文豪雨果說過: “罪惡有兩個母親, 兩個全是後母: 無知和貧困.” 世間罪惡從來不是無中生有的, 令人吃驚的是, 原來它們往往是由我們所以為的”公平法治”社會逼出來的. 筆者自幼養成的盲目”嫉惡如仇”而不問原因, 並對之作殘忍對付, 只會引起更多的仇恨. 自己獨身一人大不了一死了之, 但如有妻兒家庭, 這便是最差最劣的自私做法了.

看一看以上的清單, 自己也有點膽戰心驚, 是好好地反思自己了. 希望他日回首自己看回自己這篇文章, 能感激自己曾經公開, 仔細地審視自己. 但願將來自己不過再寫一次罪己詔吧.
(附註: 說起來, 筆者前女友也真的聰明啊~~~說不定早就看穿了以上寫的東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