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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07日

探討科學的限制---淺談電影”恐怖靈訊”


人怕改錯名, 其實電影一樣. “恐怖靈訊”這個名字, 一看便會覺得是一部通俗的驚嚇片. 前天相約友人看電影, 苦無其他選擇, 既然UA院線有$30的優惠, 沒什麼所謂吧~ 便看了這部電影. 結果和當年”無數講”一樣, 這部戲給了筆者一個不少的驚喜. 又一次印證了一個不變的電影界定理: 越是少期待的電影, 越是好看.

相信不少觀眾也被電影的名稱誤導了, 以為這是一套恐怖片, 但在筆者看後, 反倒覺得恐怖的成份少, 哲學的成份多, 結局是出人意表的. 這是一部改編自真人真事的電影, 是發生於1968年, 關於一位德國悲慘少女的故事.

請讓我先說一說這個真實故事. 少女的真名為Anneliese Michel, 是一位虔誠的天主教徒, 於1968年因不自主的身體抽搐而被診斷為患上癲癇, 但在病發期間的怪異情緒卻一直未明原因. 在經過長時間的治療後, 儘管她可以重返校園, 但她在每日祈禱時卻日漸頻繁地看到類似魔鬼的怪臉. 在找不到任何原因下, 情況日漸嚴重. 1970年底, 不只影像, 不知名的聲音也開始出現, 不停地叫Anneliese”將受地獄的折騰”, 醫生們束手無策, 連Anneliese也看不到有什麼理由要再作治療, 儘管她在醫生面前提過”魔鬼”, 但礙於科學與神學的巨大距離, 她的意見一直沒被考慮.

情況每況愈下, 1973年夏天, 她的父母首次請求教會批准為女兒進行驅魔儀式. 儘管Anneliese的情況完全與着魔的條件吻合, 如對宗教物件強烈厭惡, 不停說着一些無學過的語言 (包括一些古語言), 超自然的能力等, 但該教區的主教還是拒絕執行驅魔儀式. 直至1974年, 一直觀察着Anneliese情況的牧師也向教區請求驅魔儀式, 但再次被拒. 無可奈何下牧師唯有叫Anneliese過一些更宗教性的生活, 可惜情況毫無改進, 她睡在石板地, 吞食蜘蛛, 蒼蠅與煤, 以至飲下自己的尿液. 不停尖叫數小時, 破壞十字架以及耶穌畫像等, 與此同時她也開始自殘身體.

直到1975年9月, 經過長達7年的折磨, 在教會的嚴格檢查後, 主教終於答應執行驅魔儀式, 其儀式則是根據一本17世紀的”羅馬玫瑰經”中的描述進行. 驅魔過程漫長艱辛, 兩位神父盡力地驅走相信在她體內的六隻魔鬼 (Lucifer, Judas Iscariot, Nero, Cain, Hitler and Fleischmann <--- 一位16世紀因入魔而被免去神職任務的神父). 儀式一直執行了近一年, 每星期一至兩次. 而她有時被魔鬼攻擊得異常猛烈, 需要三個成年男人才能將她按住.

儘管好轉過一段時間, 但魔鬼的攻擊並未結束, 驅魔儀式繼續進行, 有時儀式進行時她的父母, 姊妹會在場, 無一不認同Anneliese是徹底的着魔. 在驅魔後期, Anneliese拒絕進食, 而她的膝蓋也已因多逹600多次不自主屈曲而嚴重損毀. 最後終於在1976年6月30日, 在最後一次的驅魔儀式後, Anneliese因為肺炎, 長時期的消廋以及高燒而昏迷不醒, 她最後對幫助她的牧師說:「祈求真理」(“Beg for Absolution”), 以及對母親說:「母親, 我很害怕」(“Mother, I’m afraid.”). 第二天早上, 她終於與世長辭.

期後她的父母, 驅魔牧師均被控告因疏忽照顧而引致他人死亡的罪名, 而這部電影描寫的, 便是這場官司的經過. 除了必要的着魔驅魔鏡頭, 這是其實是一部法庭電影. 題材實在好, 因為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場探討科學與宗教衝突的官司.

究竟是什麼讓Anneliese死亡的呢? 控方一直力證是因為她的父母, 牧師不強逼她進食令她饑餓至死; 相反, 被告牧師則在庭上播放40盒在每次驅魔期間錄下的錄音帶, 證明Anneliese確實着魔. 我們首先看看控方方面, 的確, 醫學上的理據是無懈可擊的, 但我覺得並不足以構成「疏忽照顧」的罪行. 首先必須說明一點, 「疏忽照顧」本身其實是佷難介定的. 在2002年香港立法會CB(2)1791/01-02(08)號文件清楚指出, 「…不同的研究對於哪種行為應界定虐待, 不進行某種行為應被界定為忽視, 都有不同的定義…」. 同樣地, 直至2004年立法會CB(2)145/04-05(06)號文件中仍然指出, 「應作以下的修定…清楚界定精神虐待…疏忽照顧…和其他不明顯的性行為.」. 在近30年之後, 法律制度已很健全的香港也是如此, 我想在當年的美國恐怕也不會進步很多吧~ 相反地, Anneliese的家人和牧師們明顯是日夜不停地照顧她, 就假設根本沒有著魔這回事, 他們最多也只是用了古老迷信的方法去幫助Anneliese, 「疏忽照顧」在界定模糊下根本無從談起, 更何況時至今日依然沒法証實「驅魔」是「古老迷信」的方法.

作為一個理科畢業生, 筆者從沒懷疑過科學的理念, 但不得不承認科學是有其限制的, 我們對這個世界的理解是比我們想像中要少得多的. 舉個例來說, 人類對深海的認識只有2%, 還不及我們對月球所知的多, 要是在下個十年, 人類在深海發現上帝存在, 筆者是不會驚訝的. 對我們自己的腦子也是如此, 我們明白它的運作, 但只要一問為什麼會這樣運作, 便無從稽考了. 幾百年前的人是沒有想像過地球是圓的, 是故科學只會不斷進步累積, 但離解釋萬物, 相信對科學稍有認識的人都知道那距離是遠得不能想像的.

要是堅持Anneliese的“着魔”是由於“癲癇”以及“精神錯亂”同時造成, 那這個堅持是要建立在很多的“巧合”之上的. 首先癲癇以及精神錯亂“巧合”地同時發生; 而那精神錯亂則“巧合”地幾乎全部都集中在宗教方面, 她只會毁壞耶穌雕像, 但卻從未破壞偉人雕像; 另外, 人的確在危急時會發揮意想不到的力量, 但她在精神錯亂下“巧合”地發揮了數十次之多, 要三個男人才能將她按住, 你看過癲癇病人會這樣嗎? 而最令人懷疑的是, 不錯人是有兩邊聲帶能發出兩種聲音, 但在精神錯亂以及癲癇的情況下能這樣“巧合”地, 快速自然地用這兩種聲音講着兩種她不認識的語言, 講着有條理的對話, (在播放的錄音帶中, 清晰地播出了兩隻魔鬼在她體內以兩種不同的語言爭論着誰先離開她的身體), 是匪夷所思的. 在法庭上, 控方不停要你相信的, 便是以上的一連串“巧合”.

筆者自己也不信鬼神, 但我更不相信以上的一連串巧合. 雖然不相信任何宗教, 但筆者認為我們也應謙虛地承認我們不是無所不識的. 科學不是萬能, 是有其限制, 是有其不能解釋的地方. 至於那些不能解釋的範疇, 我們有些人將其撥入宗教, 有些將其撥入靈異, 有些將其撥入謎團……悉隨尊便, 但實在不能因為科學解釋不了, 便立即將其撥入”錯誤”以及”不正確”. 科學只是正確理解這個世界的其中一個方法, 而不是判決萬物的唯一標準.

不過法庭始終是人類尋求真相, 從而獲得公平的地方. 而人類歷史到目前為止, 科學的確是尋求真相比較客觀的方法, 我們斷不能如古老宗教法庭般採用「信則有, 不信則無」的宗教法則判案. 所以在這宗極具爭議性的法庭案件中, 在全世界的注視下, 最後陪審團以及法官下了一個令人眼界大開的判決: 「被告疏忽罪名成立, 判監六個月, 但由於被告已在審訊其間被扣留超過半年, 是故當庭釋放.」

這個判決言下的意思是: 我們是依據科學理據決判, 但在科學解釋不了的情況下, 為免此判決成為先例, 令後人可以隨便以「宗教」為由犯案, 是故決判被告依然罪名成立; 但法庭同時承認科學的不足, 以及認同牧師與死者家屬對死者的關懷良知, 是故給予被告當庭釋放.

是一個精彩的判決!

(附註: 儘管在法庭決判後德國天主教區隨即否認Anneliese是真實着魔, 但羅馬梵蒂岡教庭從Anneliese事件吸取經驗, 花了十年時間重新編纂那已用了四個世紀的羅馬玫瑰經. 於1999年, 在教宗的首肯下, 成為往後神職人員執行驅魔儀式的指定書籍. 直到今時今日, Anneliese Michel的墳墓依然是一些天主教徒以及基督教徒的朝聖聖地, 以紀念這位與魔鬼戰鬥8年的堅強少女. 在此筆者也以謙卑的心情, 對人類堅強的信念良知由衷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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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01日

Xanga? or not xanga?

相信第一篇文章的長度已經嚇怕了不少人. 如閣下還在此閱讀此文章, 那我首先要多謝你的欣賞. 小弟保證將我的所學所得所想, 一絲不漏地寫在此網站. 隨着互聯網的成熟, 現在太多人都在網上寫作了, 尤其是那網上日記, 紀錄方便, 多人觀看, 別人回覆時的過癮感覺, 如此種種均令不少年青人加入”網記”行列. 打開別人icq的info.看看吧, 隨便抽幾個也寫有自己網上日記的網址的.

認真一點看, 其實這不算是日記, 這是寫給別人看的”日記”, 內容是經過選擇的. 如果叫那些網上日記的寫作人轉寫真正只有自己看的日記, 敢肯定內容將大大不同. 顧名思義, 日記是每日寫給自己看的記錄, 網上日記者, 總是難免傾向寫一些自己想讓別人知道的”私事”, 這其實是危險的, 因為這很容易令人塑造了另一個自己, 最要命的是, 自己看回自己寫的”網記”, 連自己都迷惑了: “是啊~~我便是這樣的一個人”.

認識自己是很重要的, 在十多年之前都不是大問題, 但互聯網出現後, 這便成為這世代其中一個最大的危機. 自己都不認識自己, 不要說出來建功立業了. 現在一般評論認為網上的一些溝通渠道容易令人在虛擬世界塑造了另一個自己喜歡的身份, 沉溺其中不能自拔. 不錯是對的, 但問題明顯, 根治的方法不難. 看見自己的兒女整天在網上聊天, 很容易看得出是否沉迷, 嚴重時收起電腦, 一了百了. 是會吵嚷一段日子, 但只要對症下藥, 是可解決的. “網上日記”則大大不同, “日記”是作永久記錄, 是可讓人翻看的. 本身是需要每天寫, 所以沒有”沉迷”與否的問題, 自己或別人都難以察覺, 這是可怕的, 就如很多慢性疾病開始時都是和正常健康無異的.

是誇張了一點, 不過寧可誇張也不要忽視. 這是因為當我看見我很多友人的網上日記, 給我的印象和平時我認識的有點出入, 想了想, 很有點問題. 自我認識的確是要自己建立, 但在建立的過程中, 除了自己的反省思考外, 別人的意見也是必須的, 著名詩人泰戈爾寫過: “The Perfect decks itself in beauty for the love of the Imperfect.” (「完美」在美中妝點自己, 為的是要得到「缺陷」的愛), 要「完美」地認識自己, 便須坦蕩蕩地面對自己的「缺陷」. 不過真正的缺陷, 往往是要別人指出來, 自己才意識到的. 千萬不要以為自己知道! 開玩笑一點說, 以為自己知道其實正正是人類最大的缺陷.

多些出外和知己好友聊聊天吧~~和別人把酒言歡往往是自我認識其中一個很好的途徑, 別人提點過, 自己反省過, 如實記下, 那些”網上日記”便公正可觀得多了. 日記是寫給自己看的, 不是為了別人看才寫, 要不然由於不自覺的選擇內容, 慢慢地塑造了一個不真實的自己. 要是想寫給別人看, 那是寫作文章, 需要謹慎下筆, 不能亂寫自己的感想了. 當然, 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 要是閣下一直認真地寫日記給自己作紀錄, 那麼便抱歉讓你花了這麼多時間看這篇對你沒用的文章.

我在這裡寫的不是日記, 一個單身漢的生活實在乏善可陳; 這裡寫的是文章, 開宗名義是寫給別人看的. 但人們在網上看別人的日記「八卦」一番已成風氣, 為免夜長夢多, 便如西遊記中孫悟空的金剛棒一樣, 在第一篇突然”變大”, 用三千多字”一棒”轟走那些只對你生活細節好奇的人, 餘下來的有心人, 請放心, 這篇文章只是一千三百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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